北京电工技术学会
Beijing Electrotechnical Society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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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2-31 15: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第十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单位和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渠道,归口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2015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参照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
  二、表彰名额
  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0名。各区县、各系统要在从严掌握参评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推荐人选的数量。
  三、工作组织
  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组成的“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2.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学科组,负责对参评人选的评审工作。
  四、提名推荐
  (一)单位提名
  1.本市各有关单位(含双管单位),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2.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可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二)系统推荐
  1.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在京高等院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人选,其他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区县的区县委组织部推荐人选。
  2.有关单位提名后,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并调查核实提名人选情况,进行初审。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
  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纸质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
  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两轮评审: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讯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推荐单位。请各推荐单位将通讯评审合格人员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北京专家联谊会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包括:
  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报告》(一式一份)。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3.《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4.以上材料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申报材料不得出现涉及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评选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和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
  七、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霞,63088162
  2.材料报送:北京专家联谊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呼可佳,6452229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民旺胡同乙19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楼四层408室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1137688
  客服QQ号码:800048345

   附件: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

        3.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月13日